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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婚前未告知患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吗?
来源: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24-08-20 16:24 预览: 属于:健康教育

A:“婚前没有告诉我你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我要起诉撤销婚姻!”

B:“我不同意!!!”

患病方不同意是没用的,在恋爱期间隐瞒重大疾病结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重大疾病是如何认定的呢
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

重大疾病通常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足以产生严重损害当事人婚姻自由意志以及对婚姻生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后果。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没有作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婚前已患有上述疾病的男女暂时不适宜结婚。
 

在这小编要向你科普的是
指定传染病中的
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
今天 让我们聚焦于这几种重大疾病
深入了解其防控知识

一、艾滋病

艾滋病,即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引起的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

传播途径:

性传播:无保护的性行为是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包括异性性行为和同性性行为。

血液传播:共用未经消毒的注射器、输入含有 HIV 的血液或血液制品等。

母婴传播:感染 HIV 的母亲在怀孕、分娩或哺乳过程中可能将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

预防措施:

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保持健康的性行为,正确使用安全套。

避免不必要的注射和输血,如确需进行,要确保使用经过严格检测的血液和医疗器械。

对于感染 HIV 的孕妇,应及时接受医学干预,采取母婴阻断措施。

加强对艾滋病患者的关爱和支持,消除歧视,鼓励他们积极接受治疗。


二、淋病

淋病是由淋病奈瑟菌引起的以泌尿生殖系统化脓性感染为主要表现的性传播疾病。

传播途径:

性传播:是最主要的传播方式,包括异性和同性之间的性接触。

间接接触传播:接触被淋病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物、毛巾、床单、坐便器等可能被感染。

预防措施:

遵守性道德,保持单一性伴侣,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

注意个人卫生,不与他人共用可能接触私密部位的物品。

加强公共卫生意识,在公共场所注意卫生。

定期进行性健康检查,特别是有高危性行为的人群。


三、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全身性传染病。

传播途径:

性传播:与艾滋病等类似,也是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播。

母婴传播:患有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

少数情况下可通过接触被污染的物品传播,但较为少见。

预防措施:

遵循安全性行为原则,使用安全套可以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孕妇在孕期应进行梅毒筛查,如有感染及时治疗,以保护胎儿健康。

对梅毒患者的性伴侣也要进行检查和治疗,防止相互传播。


四、麻风病

麻风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

传播途径:主要通过飞沫传播,长期密切接触也可能导致感染。

预防措施:

加强对麻风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消除恐惧和歧视。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麻风病患者是控制麻风病传播的关键。

对麻风病患者进行规范的治疗和管理,确保患者完成全程治疗。

对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潜在感染者。

 
对于疾病的防控需要从自身做起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行为方式

当涉及婚姻时若婚前未告知患重大疾病

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

这一法律规定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更是对健康婚姻的维护

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

我们都有责任了解和防控此类疾病

保护自己

尊重他人

共同构建健康美满的婚姻生活


 
拟稿:谢思茹

审核:孙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