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网络直报的质量,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中心决定在前期抽查部分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于9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工作的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网络直报设备配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与管理、肠道门诊规范化设置、急性传染病监测点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
二、督导范围和方法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随机抽查1家县(区)级综合性医院和2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医疗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列入所在地被查单位。
三、人员与时间安排
督导组由市疾控中心疾控科人员组成,分三组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各组在督导前通知。
四、其它事项
1. 请各地按照《徐州市2012年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质量督导方案》、《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的通知》、《2012年江苏省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指标》等文件(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2、市疾控中心将针对本次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二次督导。
(附件请在徐州市疾控中心网站www.xzcdc.com下载)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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