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企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全市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状态,提高脊灰监测工作质量,现将苏疾控〔2013〕10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请在徐州市疾控中心网站(www.xzcdc.com)下载。
附件:省疾控中心转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加强脊髓灰质炎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疾控〔2013〕106号)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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