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确保辖区预防接种安全,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泉山区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疫苗使用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严格疫苗流通途径。一类疫苗严格按照疾控主渠道逐级供应模式,由市疾控中心供苗,根据使用计划分发到各接种单位。二类疫苗采购严格执行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网上采购,并按照省卫计委要求成立了疫苗管理委员会,通过集体决策,认真遴选第二类疫苗的具体产品,保证疫苗的供应途径合法,质量可追溯。
规范疫苗储存管理。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要求,实现疫苗储存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实施专人专库管理,落实责任,对冷链温度实施24小时监测和记录,确保疫苗储存安全。
加强督导和人员培训。疫苗事件发生后,区卫计委主任谢夫玲、区疾控中心主任周毅带队对辖区接种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狂犬病预防暴露处置门诊和一般接种单位,督导主要内容为门诊设置、公示内容、疫苗的购进、储存条件、疫苗出入库登记、冷链监测及现场接种,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再次督导。8月24日,泉山区召开了全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会,会议由区疾控中心主任周毅主持并对近期应对疫苗事件提出工作要求,邀请市疾控中心疾控科副科长宋晓哲进行了3个小时的授课,大大提升了全区预防接种人员对疫苗接种安全的认识。
做好群众咨询服务。设立专门群众咨询服务热线,并通过微信、妈妈课堂等宣传形式,细致做好群众的咨询解答,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争取社会和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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