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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汪区疾控中心三项措施落实 “六不准”规定
来源: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08-06-16 10:28 预览: 属于:新闻中心
    根据《关于实行党政机关廉洁守纪“四不准”的通知》(贾办[2008]27号)要求,贾汪区卫生局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了区卫生系统廉洁守纪“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用公车公款走读,不准办公电话一号双机,不准出具虚假医学文书,不准收受红包、回扣、提成,不准违反诊疗原则检查、治疗、用药”。为切实把 “六不准”落到实处,贾汪区疾控中心制定三项措施落实“六不准”规定。一是加强学习贯彻。在继卫生局下发《区卫生系统廉洁守纪“六不准”规定》的通知后,即召开了全体职工会,学习贯彻“六不准”。要求全体职工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六不准”规定,贾汪区疾控中心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重新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大“六不准”的工作力度,贾汪区疾控中心将此项工作纳入月考核,强化监管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