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早期发现并及时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步建立学生疾病监测及预警系统,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卫生厅、教育厅《江苏省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县卫生局、县教育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4月21日,在教育局四楼会议室,70多名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培训会,在培训会上,对全县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关键。近年来,我县部分地区的中小学校发生了流感、水痘、麻疹、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没有及时报告,延误了疫情控制的最佳时机,造成疫情在学校扩散、蔓延,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因此,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学校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自觉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二、卫生、教育行政将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明确疾控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部门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中的职责。各单位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要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建立晨检制度、传染病隔离和检疫制度、传染病监测报告责任追究制度等,探索开展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规范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县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的指导,做好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三、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辖区学校分布情况,保证在5月10日前,启动本地区中小学校总数30%以上的学校。11月底前要将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扩展到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及早部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和配备必要设施设备,落实各项监测措施,以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制定本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收集信息,掌握监测疾病症候群特征和报告标准,落实学生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做好质量控制,规范开展监测。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学校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业务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将单位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纳入2010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范畴,适时组织对全市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工作开展出色的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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