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执行新版指南,规范工作程序,鼓楼区疾控中心于2009年3月11日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举办《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培训,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科科长、肺结核主诊医师,各结核病督导服药点督导医生共4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要求各单位根据卫生部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2008年版 《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加大对咳嗽、咳痰≥2周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发现,患者的疫情报告、转诊与追踪,规范开展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
督导治疗管理。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提高了防痨人员对结核病管理技术操作的规范性,为下一步开展肺结核防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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