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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月20日全面启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来源: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09-03-20 16:55 预览: 属于:新闻中心
    为实现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我市将于3月20日-4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1. 强化免疫对象:
    全市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即凡是在1994年9月1日(初中二年级以下)~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除非在强化免疫接种前28天内有明确的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
上述强化免疫对象中,所有幼儿园在园儿童接种1剂次麻疹~腮腺炎二联疫苗;其余对象均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
    2. 时间安排:
    疫苗接种时间统一于2009年3月20日-4月4日进行,4月4日-4月10日为查漏补种时间。
    3. 接种地点:
    散居儿童的接种安排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
在园、在校的适龄儿童在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内设置的接种点,由辖区所在地的预防接种门诊派接种人员进行接种。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如学校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处设置接种点,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内开展接种。因各种原因推迟接种者,仍要到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4. 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
    (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
    5. 麻疹疫苗缓种原则: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如甲肝减毒活疫苗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本次强化免疫全部实行免费接种,不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家长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做好适龄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