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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疾控中心多措并举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工作
来源: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13-09-30 16:00 预览: 属于:新闻中心
    2013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对心脑血管疾病进行登记报告以来,徐州市疾控中心采取“六个明确”的工作措施确保心脑血管疾病的登记报告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明确工作目的:通过监测和报告获得人群心脑血管疾病发病信息,对了解我市居民心脑血管疾病的分布和流行特征,确定心脑血管疾病综合防治工作的资源配置和干预重点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报告时间与流程:各级医疗机构诊治医师发现应报告的心脑血管疾病病例,自登记之日起7日内将审核心脑血管疾病报告卡”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报告卡的现住址反馈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明确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患病情况、就诊信息,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日期等。
    四、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企业)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心脑血管疾病报告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本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报告责任单位进行督导,并纳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检查和年度考核范围;各县(市)、区(企业)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心脑血管疾病报告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漏报调查、资料分析、信息报送以及检查、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明确随访任务:每月一次对辖区的心脑血管疾病发病信息,进行收集、查重、审核,填报相关数据库。并于每月5日前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上月本辖区的心脑血管疾病发病信息。
    六、明确质控要求:建立有关心脑血管疾病报告的制度;社区随访确认的质控制度,明确责任人、随访方式和工作时限,保留随访确认的记录以备核查;各辖县(市)、区疾控中心每半年一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报告质量和随访质量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