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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徐州市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程序和要求
来源: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06-07-06 09:29 预览: 属于:通知公告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由所聘用单位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2、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由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执业注册;

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执业注册;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由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执业注册;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人员,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执业注册。

3、医师申请执业注册,应填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并贴好医师本人照片,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时,医师所在单位应使用《医师执业注册工作软件》,对医师申报材料进行数据录入,然后将数据软盘和申报材料报注册主管机关进行审核。

4、市属三级医疗机构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手续时,先将数据软盘和申报材料报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再至省卫生厅注册。厅直单位和省管医疗机构直接将数据软盘和申报材料报省卫生厅注册。

5、个体行医人员;民营医疗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所属人员,其申请执业注册的材料直接报注册主管机关注册。

6、注册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注册申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注册主管机关应安排专人负责制证工作,并制定工作流程。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三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江苏省医师执业注册健康检查表》;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聘用证明;(聘用人员须填写《聘用医务人员注册申请表》);

7、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预防机构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集体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手续的,单位只须提供一份复印件。(许可受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