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规范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行为,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工作,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卫办监督发〔2008〕18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所制定了《徐州市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扫码关注获取更多信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