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卫生监督科学管理和能力建设,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新沂市卫生监督所决定从今年五月初开展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对照《江苏省县(市)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标准》及《操作手册》,对评估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经过二个月的加班加点,各项工作都基本完成,于七月初向徐州市卫生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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