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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卫生监督所重拳出击开展“两非”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15-08-31 10:08 预览: 属于:基层动态

    根据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徐卫家庭〔2015〕2号〉《关于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沛县卫生监督所于2015年8月10至8月25日对辖区内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个体诊所及计生服务站开展了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所领导高度重视
    秦斌所长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分管所长胡峰传达通知文件要求,分别强调了各分所及科室辖区内被监督单位的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所有工作过程要有工作记录,影像资料齐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情况
   此次共检查全县公立医院26家,民营医院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卫生室、个体诊所552家及计生服务站18家。整治内容主要为:(一)医疗机构:1、B超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落实情况以及技术人员教育管理等情况,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警示标语;2、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是否有违反规定开展人流、引产手术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二)卫生室、个体诊所:1、是否超范围经营,妇科检查室是否取得计划生育技术部门许可;2、是否违规上、取节育环;3、是否有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4、是否有违反规定开展人流、引产手术等行为。
检查发现:(一)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大部分彩超室均有禁止“两非”的警示标语、B超室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检查监督管理制度、孕妇检查管理制度、B超室工作制度、B超管理制度(华康医院的彩超室无禁止“两非”的警示标语),B超记录能严格执行大月份孕妇检查双检制度;妇科门诊和病房有禁止“两非”的警示标语、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监督管理制度、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责任追究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沛城煤矿医院妇产科无禁止“两非”的相关制度)。检查中也发现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主要集中在沛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多数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产科手术登记本未发现有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记录,显示未开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个别医院有一两例终止妊娠手术记录,能出示计生部门的正规手术审批手续;在沛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两家医院妇科病房检查时发现:妇科手术登记本上有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记录,也有计生部门出具的终止妊娠手术正规审批介绍信一一对应。
(二)18家计生服务站:B超室均有禁止“两非”的警示标语,有纸质的禁止“两非”的相关制度,但是制度均未张挂上墙;已执行大月份孕妇检查双检制度;妇科门诊登记未发现开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记录;仅在沛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妇科手术登记本上有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记录,也能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手续。
(三)根据各分所汇总资料显示:在检查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中发现:城区分所-沛县开发区格林春天卫生服务站存放有B超机、沛县为民中医诊所有开展妇科病检查的嫌疑(见所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其余均未发现设有B超机和用于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器械和无菌手术包。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制作文书,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卫生监督员还向被监督单位宣传了国家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所有检查单位均签订禁止“两非”承诺书,就“决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不购买终止妊娠药品”等内容进行了承诺,并全程进行拍照和录像。
    对上述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沛县卫生监督所将把其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继续追踪调查,督促其整改,按照法律规定规范执业,发现问题绝不姑息。
                                        

            

                                                    沛县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管科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