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2019年9月16日,新沂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随机抽取的三十五家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监督评价工作分七个组,用时五个工作日,于9月21日圆满结束。

本次共对一家一级医院、一家二级医院、三十三家未定级医疗机构,分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八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评价结果全部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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