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市卫生监督所李翌丞副所长带队,组织监督一处夏静处长、鼓楼区所王再峰副所长、沛县所王昊科长等一行五人,来丰督查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工作。督查组首先听取了汇报,查阅了丰县所开展“护卫健康·蓝盾1号”专项执法行动的相关资料,并前往个别放射诊疗机构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组对丰县本次专项执法工作予以了好评。

今年3月,市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印发“护卫健康·蓝盾1号”暨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县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先后两次召开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安全培训会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推进会,并实施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部分放射诊疗机构存在放射防护安全意识淡薄,未及时更换新标准挡量的防护用品;警示标志、温馨提示标识内容单薄;放射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建档不完善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已全部到位。为进一步提升放射防护安全认识,丰县放射诊疗机构均在候诊区配备了电子显示器,循环宣传防护安全知识及防护提示。

下一步,丰县所将建立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卫生监督员与协管员联动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对放射诊疗机构防护意识,切实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权益,力争使丰县所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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