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非医疗机构放射用人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经开区组织开展对非医疗机构放射用人单位专项监督检查。为保障本次监督检查行动取得实效,经开区卫生监督所制定了检查方案,成立检查工作组,各镇(街)职业健康协管员积极协助配合。
根据方案部署,重点对辖区内13家用人单位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询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负责人并查阅相关台账,了解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职业卫生培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现状评价等工作开展情况;深入生产车间现场查看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公告栏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个人剂量计佩戴等情况。检查中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提出整改意见60余条。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经开区卫生监督所全面掌握了辖区非医疗机构放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压实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增强了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营造了用人单位、劳动者、监管机构等多方共同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经开区将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总结,有计划组织“回头看”,加强对放射防护工作管理薄弱等重点用人单位的检查督导,确保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保持长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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