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2006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7号)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所于2006年5月起对分管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化妆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对于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我所将依法予以查处。(供稿:监督一处李桂荣)

(图一)

(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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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2006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7号)通知精神,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所于2006年5月起对分管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化妆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化妆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对于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我所将依法予以查处。(供稿:监督一处李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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