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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所来我市检查放射诊疗单位
来源: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06-10-27 16:13 预览: 属于:新闻中心

日前,省卫生监督所来我市对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原铁路医院)的放射诊疗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为近期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作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规定,我省卫生厅制定了《江苏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苏卫法监〔200643号),要求自200671日起,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诊疗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放射诊疗工作。该“办法”把放射诊疗工作分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实行省、市、县分级发证监管,对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则由具有最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为之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目前,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正在开展新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也将随之开展。(监督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