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顺利进行,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力度,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有效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经检查,我们发现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医疗废物的处置越来越重视,规章制度有保障,实际工作有落实。绝大多数医院能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配备了负责管理的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认真落实医疗废物处置各项措施,做到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建立的医疗废物暂贮中心也均符合卫生要求。
但是,检查中也发现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机构使用普通黄色塑料袋盛装医疗废物,未使用带警示标识的专业包装物;二是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警示标识不全、防护措施不全;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个人防护不符合要求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被检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此次专项整治促进了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努力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全面达标。
监督一处 祁煜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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