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新沂市卫生、发改委、水利、财政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落实保障措施,两年共对省、市(县)85个集中式供水和4个分散式供水监测点696个匹配水样进行了规范性监测,连续两年荣获徐州市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一等奖。
新沂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卫生监测工作,在全面开展前期培训、深入现场调查、完善监测方案、做好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了监测任务,并连续两年代表徐州市通过江苏省农村饮水卫生监测考核验收。省市考核专家组一致认为,新沂市农村饮水卫生监测工作基础扎实,措施得力,任务明确,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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