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举办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培训会议
为贯彻《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3〕4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徐州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卫职健函〔2023〕1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2023年度徐州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有效落实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徐州市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6月20日--21日举办了全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职业健康处)副处长李永奎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市和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责任处室负责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工作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工作责任科室负责人、各监测项目相关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核医学科和介入科负责人、各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单位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负责人、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负责人等共计150余人。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职业健康处)处长徐欣佳、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许继民传达了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2年度职业病防治项目的通报》(苏卫办职健〔2023〕3 号)和徐州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徐州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开展情况的通报》(徐卫职健函〔2023〕1号)文件精神,总结2022年徐州市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工作方案要求(监测内容与时序进度)完成2023年监测项目工作任务,并从提升监测工作质量和数据分析利用、督促监测对象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疾控机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和履行职责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根据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徐州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卫职健函〔2023〕13号)要求,会议对该文件中的《2023年徐州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2022年徐州市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进行业务培训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绩效评价指标要求,培训内容包括监测目标、监测范围和内容、监测工作组织分工、监测工作质量控制与时序进度要求、监测数据报送、监测工作质量考核等七个方面,特别是对2023年度新增的宠物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监测、介入放射学工作人员眼晶体剂量监测期间机器信息和介入手术情况调查、介入放射学和核医学工作人员健康情况调查、过量受照人员医学随访4项工作内容的关键环节提出技术性要求。
为促进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升放射卫生工作能力,有效发挥省卫生健康委配发的监测仪器设备效能,徐州市在2023年度省级监测方案基础上对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设市级监测工作任务。为确保市级监测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对相关各县(市)疾控中心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与放射诊断设备放射防护监测技术培训,除进行放射防护标准、防护监测技术规范与监测仪器操作方法理论培训外,在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科现场进行了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拟稿、审核:薛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