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疾控〔2024〕346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徐州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卫职健函〔2024〕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2024年度徐州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有效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徐州市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6月6日举办了全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检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检测、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副处长李永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与环境卫生科科长薛诚主持,参会人员包括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责任处室负责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工作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工作责任科室负责人、各监测项目相关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放射科、核医学科和独立设置的CT室负责人、各非医疗放射工作用人单位监管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负责人等共计140余人。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副处长李永奎、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许继民传达了徐州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徐州市职业病防治项目开展情况的通报》(徐卫职健函〔2024〕2号)文件精神,总结2023年徐州市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措施。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工作方案要求(监测内容与时序进度)完成2024年监测项目工作任务,并从提升监测工作质量和数据分析利用、督促监测对象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疾控机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和履行职责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
根据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徐州市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卫职健函〔2024〕9号)要求,会议对该文件中的《2024年徐州市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工作方案》、《2024年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方案》、《2024年徐州市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进行业务培训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和绩效评价指标要求。培训内容包括监测目标、监测范围和内容、监测工作组织分工、监测工作质量控制与时序进度要求、监测数据报送、监测工作质量考核等七个方面,并对江苏省放射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医疗机构中的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放射诊疗频度调查表、非医疗机构中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在填报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填报注意事项与质控要求的培训。
撰稿:杨文亚
审核:薛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