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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培训问答题、案例题30题
来源: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25-04-25 10:09 预览: 属于:职业放射卫生

一、简答题

1.:《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什么是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机制分别是什么?

: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机制是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列举 3 个即可)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列举 3 项即可)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哪些职业卫生要求?(列举 3 项即可)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7.:国家建立什么制度来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需要怎么做?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8.: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做什么?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9.: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有什么要求?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0.: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有什么要求?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1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哪些设施?

: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12.: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该如何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3.: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有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14.: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对职业病相关情况有什么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6.: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有什么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如何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8.: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什么权利?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9.: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做?

: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0.: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2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2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有哪些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3.: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哪些待遇?(列举 3 项即可)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4)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24.: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2)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3)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25.:什么是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案例分析题

1.案例:某企业将一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了一家没有任何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小作坊。小作坊在作业过程中,多名工人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后经诊断为职业病。请问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哪些规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该企业行为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应承担法律责任: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2. 案例:张某在一家化工厂工作多年,近期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后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张某要求所在化工厂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用于职业病诊断,但化工厂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请问化工厂的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哪些规定?会面临什么处罚?

:化工厂做法不正确。

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面临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3. 案例:某公司新入职一批员工,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后来,一名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同岗位老员工有一些因职业病危害导致的健康问题,才得知自己工作存在这些风险,该员工向公司提出质疑。请问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哪些规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该公司行为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应承担法律责任: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 案例:李某在一家矿业公司从事井下开采工作,该公司未按照规定为李某等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李某在离职后不久,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可能患有严重的尘肺病。李某认为自己的病与在矿业公司的工作有关,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请问该矿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哪些规定?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该矿业公司行为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应承担法律后果: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若因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需依法承担李某因疑似职业病诊断及后续尘肺病的相关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等。

5. 案例:某工厂的工作场所存在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工厂未对职业病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导致防护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请问该工厂的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哪些规定?可能面临哪些处罚?

:该工厂行为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可能面临处罚: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