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临床检验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压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维护临床检验技术服务秩序,根据省卫生监督所文件《关于开展全省临床检验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具体内容,7月30日起,泉山区卫生监督所开始对辖区内9家二级医疗机构及15家一级医疗机构设置的检验科室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实地查看了各家医疗机构检验科室的现场环境、医疗器械的运行状态、存储场所等情况,并详细查阅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信息档案、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情况、临床检验报告、医疗废物处置记录等资料。截至8月25日已对12家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室运行及管理模式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暂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12家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室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使用失效、过期或淘汰的医疗器械的现象,检验技术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均能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泉山区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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