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痢疾
细菌性痢疾细菌性痢疾(以下简称菌痢)是由志贺菌(又称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
1、诊断标准
1.1 流行病学史:病人有不洁饮食或与菌痢病人接触史。
1.2 症状体征
1.2.1 急性非典型菌痢
症状轻,可仅有腹泻、稀便。
1.2.2 急性普通型(典型)菌痢
急性起病、腹泻(除外其他原因的腹泻)、腹痛、里急后重、可伴发热、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部压痛。
1.2.3 急性中毒型菌痢
发病急、高热、呈严重毒血症症状,小儿起病时可无明显腹痛腹泻症状,常需经灌肠或肛拭做粪检,才发现是菌痢。根据主要临床表现有以下类型:
休克型(周围循环衰竭型):有感染性休克症,如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细速、血压下降、皮肤发花、发绀等。
脑型(呼吸衰竭型):有脑水肿表现,如烦燥不安、惊厥、嗜睡或昏迷、瞳孔改变,甚至出现脑疝、呼吸衰竭。
混合型:同时出现休克型、脑型的症候,是最凶险的一型。
1.2.4 慢性菌痢
急性菌痢者病程超过2个月以上为慢性菌痢。
1.3 实验室检查
1.3.1 粪便常规检查,白细胞或脓细胞≥15/HPF(400倍),可见红细胞。
1.3.2 病原学检查,粪便培养志贺菌属阳性为确诊依据。
1.4 病例分类
1.4.1 疑似病例,腹泻,有脓血便、或粘液便、或水样便、或稀便,伴有急后重症状,难以确定其他原因腹泻者。
1.4.2 临床诊断病例,具备3.2.1,3.2.2和3.2.3.1中任何一项,并除外其他原因引起之腹泻。
1.4.3 确诊病例,具备1.3.2和1.4.2中任何一项。
2、菌痢的防治原则
2.1 预防原则
应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同时加强对传染源管理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对重点人群、集体单位应特别注意预防暴发或流行。
2.2 治疗原则
2.2.1 一般及对症治疗。
2.2.2 病原治疗:应及时应用抗生素,疗程5~7d。
2.2.3 休克型菌痢处理抗感染、抗休克。
2.2.4 脑型菌痢处理抗感染、防治脑水肿和呼吸衰竭。